山西KTV版权费收费标准正在制订 1月1日起已开始计费
(杨晶)今天,从中国音像协会山西联络站获悉,我省范围内KTV版权费收费标准正在制订中,但从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计费。
2006年11月9日,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,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,支付音乐作品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,基本标准为12元/包房/天。作为中国音像协会在山西境内批准的惟一一家联络点,联络站目前正与中国音像协会以及文化部门协调,尽快制订山西KTV版权费收费标准。据联络站赵主任介绍,利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,挑选省内十余家卡拉OK经营者计算点播量,利用抽样计次的方式制订收费标准。考虑到山西经济情况以及KTV发展规模水平,收费标准有可能适当下调。
同时,赵主任强调,从2007年1月1日山西境内KTV版权费已经开始计费。也就是说,标准出台后,收取费用时间从1月1日起开始计算。